□蒋璟璟
近日,“高质量完成‘十四五’规划”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在国新办举行,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在回答提问时介绍,医保系统大力推进三明医改经验,按照“稳临床、保质量、防围标、反内卷”的原则持续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改革,净化医药行业生态,推动医务人员的劳动付出取得合理回报,研究优化了具体的采购规则。“反内卷”这一新提法,受到了业界的高度关注。(新华社)
药品集采实施多年,可谓成效显著。其实实在在改变了过去一段时间药品价格虚高的乱象,缓解了群众用药负担,与此同时也有效降低了医药供销领域的腐败寻租、商业贿赂的发生概率。理论上,在“以价换量”“带量采购”的集采模式下,药企由于规模效应仍将有利可图。但多年实践下来,各方发现,现实走向却未必都合乎原先政策的设定。原本具备丰富内涵的“药品集采”制度,在局部变形成了“唯低价论”“价低者得”,这产生了种种新的问题。
关于药品集采,近些年最为人所熟知的业绩,就是“把药品价格打下来”。为了中标、入库,各家药企之间竞相压价,甚至恶性杀价。于是我们看到,在一些案例中,某些药品的集采中标价,简直低到了令人咋舌的地步。这种极其违反产业规律和商业常识的“定价”,疑窦丛生。如果不是“赔本买卖”,那么大概率也是“内有乾坤”了。于是顺理成章的,各种猜测四起,有怀疑偷工减料、“药效掺水”的,有指责恶意竞争、行业内卷的……着眼新情况,亟需新修正。
此番,药品集采改革,专门加上了“反内卷”这一原则表述。这既是对自上而下系统性反内卷的呼应,也是着眼于本领域特殊情况的针对性回应。改革后,在中选规则方面,优化了价差计算的“锚点”,不再以简单的最低价作为参考——换而言之,就是更看重行业共识定价所形成的“均衡价格”,而弱化了对“极端值”的权重赋予。这一新规则,源头否定了“唯低价论”,有望极大逆转药企非理性的“逐底”倾向。
我们知道,制药行业是个需要重投入、长期投入的行业,特别是“创新药”的研制周期长、成本高,这就意味着在“成熟药”的量产销售阶段,要给要求留足合理利润。而药品集采“反内卷”,无疑也是着眼于此。让药品成为一门盈利可预期、生产可持续的好生意,这合乎全社会的长远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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